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、从严治检,压紧压实“两个责任”,按照《青阳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(试行)》文件精神和市检察院要求,我院积极探索以“责任清单”为导向、“记实手册”为载体的党风廉政建设全程纪实制度。
一、量身定制“五大清单”
近日,召开党组会,讨论通过了《青阳县人民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“两个责任”全程记实制度(试行)》和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》,决定在全院推行落实“两个责任”全程记实制度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,对党组主体责任、纪检组监督责任、党组班子主要负责人“第一责任人”责任、班子成员、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“一岗双责”责任列出详实清单,使职责内容更细更实,增强了可操作性。党组主体责任列出7个方面25项;党组主要负责人“第一责任人”责任列出5个方面17项;班子成员“一岗双责”责任列出3个方面12项;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 “一岗双责”责任列出2个方面8项内容;纪检组监督责任列出5个方面18项。每一项清单中既包含上级要求,也包含自身实际,分工明确,重点突出,通过量身定制的“五大清单”,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检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。
二、“五本手册”全程留痕
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全程记实制度,由县院统一发放《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实手册》、《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实手册》、《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实手册》、《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实手册》、《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记实手册》。记实手册要求实行一事一记,各责任主体按照时间顺序,以摘要记实的方式,把履责情况全程记录,重要事项、关键环节及时进行记录,做到全程留痕,翻开《记实手册》,“两个责任”落实情况能一目了然。同时,扎实做好台帐资料的记录和管理,保存原始印证材料,确保记录真实、准确,杜绝随意涂改、捏造等情况。
三、追责机制倒逼落实
为全面压紧压实“两个责任”,防止全程记实流于形式,建立了纪检组每季度末按比例抽查、年底全面检查、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定期抽查班子成员《记实手册》、记实情况纳入述廉述责必述内容等形式,督促履责,传导压力,对记录不符合要求的,予以追责,倒逼记实主体把党风廉政建设“两个责任”落实的更实更细,不断推动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。